離婚後戶口要遷出嗎?

離婚後,戶口、居住地一定要遷移嗎?如果雙方有協議,是否能繼續住在一起?戶口名簿需更換嗎?

戶籍是按實際居住情形設立,並不因結婚、離婚或其他原因而有所改變,如果離婚後實際上仍居住於原地,則戶籍﹝戶口﹞是不必辦理遷徙的。離婚後如果雙方有意願繼續居住在一起,並不需要有任何協議。
戶口名簿僅需填註離婚事實,不需要更換。

http://www.tw-angel.com.tw/law_divorce/1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