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闆員工交相賊 欠薪侵占黑吃黑全起訴

受雇於印度籍珠寶商的楊姓男子,因珠寶商財務吃緊,停止台灣公司營運,積欠員工薪資,楊追討不著,利用印度珠寶商界「先交貨、再付現」交易慣例,打著前東家名義向其他印度商挑選價值60萬的寶石後落跑,楊並找前印度老闆將這批寶石轉賣變現,不料寶石遭前老闆「黑吃黑」侵吞。台北地檢署分依詐欺、侵占罪嫌起訴楊男、印度珠寶商。

起訴指出,楊去年3月受雇於印度珠寶商AJ,AJ去年5月在北市敦化南路租下辦公室,在台從事與印度珠寶買賣,但公司僅營運1個月,就發生欠薪狀況,10月初就欠薪、積欠租金、貨款,在台員工見狀紛紛離職,AJ並告知楊公司營運至去年12月6日租約到期為止。

去年10月,楊旅遊回國,對AJ催討薪水以及他為公司代墊款項未果,明知公司在12月6日停止營運,卻在12月3日以通訊軟體聯絡另名印度珠寶商SH,佯稱他是AJ公司的員工,要向他買珠寶,利用印度珠寶商界「先交貨、再付現」交易慣例,陸續挑選了綠碧璽寶石、紫羅蘭寶石各1個及2個丹泉石,佯稱6日付款,結果楊在6日將辦公室收拾完畢,將鑰匙交給房東後人間蒸發,SH找不到楊,始知受騙,損失61萬9000元的寶石。

楊向SH騙得寶石後,告知AJ他將以這批珠寶作為AJ作為欠薪之擔保,AJ同意幫楊轉賣變現,楊在今年1月9日,將2個丹泉石交給AJ變現,結果AJ將2個丹泉石暗槓,拒絕歸還楊及SH,案經SH報警偵辦,警方在楊住處搜出綠碧璽寶石、紫羅蘭寶石,楊並供稱2個丹泉石已交給AJ,警方認楊涉犯詐欺取財罪、AJ涉犯侵占罪,一併送辦。

中時電子報 2019/07/17 09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