柱子擋、位置小 新北市買車位糾紛多

新北市法制局指出,去年停車位買賣糾紛多達20餘件,主任消保官許宏仁說,民眾購買成屋車位最好先試停、購買預售車位要注意是否靠牆壁或柱子,另注意契約上的車位尺寸,若有不符可要求賣方減價或改正。

許宏仁說,停車位買賣糾紛主因大多是停車位規格不符、靠邊牆壁或柱子而難以出入,或乘客難上下車等,因而要求建商賠償或更換車位。但建商往往以停車位符合法定尺寸或已無停車位可換等理由,拒絕消費者要求。

有民眾購買某捷運共構大樓地下停車位,交屋後才發現有柱子緊鄰車位,只能以「路邊停車」方式停車,不能以「倒車入庫」方式停車,要求建商換車位;但建商以自己更大型的車輛都可停進該車位,拒絕消費者要求,消保官協商未果,只能由兩造打官司。

另有民眾買豪宅車位,交屋後發現地面設置阻胎器,導致車子無法完全停進車位;因規定須設阻胎器,最後由消費者切結「後果自負」,建商才拆除阻胎器。

許宏仁說,現行法令規定每輛停車位寬2.5公尺,長6公尺;機械停車位每輛寬2.5公尺、長5.5公尺、淨高1.8公尺以上。

雖然法令明定特定狀況下停車位尺寸可縮減,但去年7月生效的「預售停車位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規定,停車位竣工規格的尺寸產生誤差,買方可就短少部分請求減價或解約,建商不能再以停車位規格容許誤差作為免責理由。

2013/01/08 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