留美博士2度縱火判6年 羈押北所脫逃未遂再判刑2月

擁有美國紐約州立大學博士學歷的58歲李姓男子,疑因與鄰居相處不睦,2019年7月帶著迷你噴槍、瓦斯燒毀住處樓下13台機車及1台汽車,騎樓天花板、公寓外牆也被燒黑,一審去年底依殺人未遂等罪判他有期徒刑6年,法官認為李男有反覆實施之虞,裁定續押迄今,去年8月他在台北看守所羈押期間又企圖脫逃,新北地院依脫逃未遂罪再判他徒刑2月,得易科罰金6萬元,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去年8月,李男趁台北看守所早上點名時,衝出房舍,立刻被管理員攔阻制伏,李男辯稱當天只是朝門外走,沒有攻擊管理員也沒有想要脫逃,但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,發現管理員開啟舍門時,舍內其他受刑人均依規定盤坐在地,僅李男1人旋即起身以極快速度朝門外衝出,因此不採信其辯詞。

李男10年前疑因精神狀況出問題,丟了工作,賦閒在家1年,又與鄰居相處不佳,2011年底曾對鄰居家中縱火,警方將他逮捕後,另在他家中發現自製雷管、汽油彈、黑火藥等,儼然就是小型火藥庫,因李男當時是首次縱火,經判定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,判處無罪,但得強制就醫5年。

未料李男2019年又再度縱火,新北地院去年底判他有期徒刑6年,李男認為他從2019年8月被羈押迄今,法院違法延押,一再要求交保,但法院考量他刑期非短,有逃亡之虞,加上病識感薄弱,如無按時服藥,有再度縱火可能,認為裁定續押並無不法,駁回其抗告。

自由時報 2021-01-14 10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