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狂徒濫射62槍 動機是鬥毆落單被仇家「斷手斷腳」

10年前「碾屍案」主角彭偉明,本月3日持槍濫射至少62槍,打爛一間店鋪與門口前的名車,之後向警方投案,他宣稱濫射動機,竟是在2年多前,他介入一場酒後起衝突的談判,對方攜帶空氣槍,他竄逃時落單,被賴男陣營打得皮開肉綻,頭部、四肢骨折,亦即俗稱的「斷手斷腳」,此案已由法院依傷害罪,判處賴男等人5月不等徒刑,他尚未拿到賠償,每逢寒流低溫,四肢酸痛痛苦難耐,憤而濫射洩憤。

判決書指出,2018年12月26日凌晨,男子賴子祥酒後於KTV ,飲酒後與男子盧凱德等人發生肢鬥毆體衝突,事後賴男夥同3位朋友共4人,同年月30日凌晨到一處停車場談判,盧凱德則夥同彭偉明等人到場,先持棍棒敲打賴男陣營的搭乘的汽車,賴男陣營取出車內預藏的空氣槍,盧男陣營嚇得逃離現場,彭偉明卻落單,被賴男陣營持棍棒痛歐,傷勢很嚴重,包括頭部鈍傷合併頭皮多處撕裂傷共約13公分、左側尺骨閉鎖性骨折、右側第五掌骨閉鎖性骨折、左側腓骨閉鎖性骨折及右側脛骨骨折、肢體多處擦挫傷及撕裂傷共約4公分。

事發至今,彭男未得分文賠償,法院僅判處賴男等人5月不等輕刑,都可易科罰金,他對此判決結果深感不滿,且未得到任何道歉與賠償,每逢寒流低溫,手腳骨折處酸痛難耐,又輾轉得知當年毆打他的人,出沒於南屯區龍富路當舖附近,遂於當天深夜持槍濫射洩憤。

中市警局四分局對他的說詞,還在查證中,此案依違反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恐嚇等罪嫌,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,彭男被裁定羈押,全案仍由警方深入追查中。

自由時報 2021-01-14 10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