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鴨肝」冒「鵝肝」大賺千萬 知名鐵板燒老闆娘改判免關

高市一家知名高檔鐵板燒餐廳,涉嫌以「鴨肝」冒充高價位的「鵝肝」販售,銷售金額高達1500萬元,李姓負責人一、二審均被判處徒刑1年6月,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認定僅觸犯詐欺罪,改判徒刑5月,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高雄高分檢表示,收到判決書後,再考慮是否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。

判決書指出,李女於2013年10月間在高雄市開設知名鐵板燒餐廳,擔任實際負責人,並於11月開始營業。

餐廳菜單陳列量稀價高的「鵝肝」吸引顧客,但自開店以來就未供應「鵝肝」,李女涉嫌以「鴨肝」冒充販售。2016年9月9日中午,盧姓夫婦吃「鵝肝」套餐花費7216元後,卻在隔月間上網,發現餐廳吳姓員工爆料「鵝肝」皆是以「鴨肝」假冒,因而致電求證,始知受騙,憤而提出告訴。

李女獲知有人客訴被識破,乃於隔月20日將菜單「鵝肝」產品,全部更改為「鴨肝」。

據了解,李女應訊辯稱,因「鵝肝」產地發生禽流感無法進口,因而提供同等級「鴨肝」販售,並在教育訓練時均告知員工需詳細向顧客說明以「鴨肝」代替,否認犯行。

高雄地院開庭調查,鵝肝餐點賣出3500多份,總銷售金額逾1558萬元,依加重詐欺、違反食安法等罪,判處李女1年6月刑期,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被駁回後,又上訴最高法院經撤銷發回重審,合議庭法官據最高法院的見解及審理後,認為李女並未違反食安法,只觸犯普通詐欺罪,因此從輕發落。

自由時報 2021-05-14 07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