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任外商銀行副總裁的林姓男子,被妻子抓包電腦內有高達15.8G的性愛影片,還有女子疑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遭偷拍,彷彿金融界李宗瑞翻版,林男因此遭控通姦、妨害秘密等罪,因大法官釋憲通姦違憲,加上遭偷拍女子同意和解撤告,台北地檢署對林男處分不起訴。
據了解,林妻在2019年7月間,發現丈夫包包裡有旅館牙刷,懷疑外遇,林男因此簽下協議,若再外遇就賠償妻子精神撫慰金,2020年間,林妻用丈夫筆電上網報稅時,赫然從隨身硬碟中,看到用女姓「中英文姓名」分類的資料夾。
林妻點開檔案後,發現有多達15.8G的性愛影片,時間從婚前延續到婚後,包括自己在內,約有10名女子與林男有性愛影片,其中1女疑在意識不清的情況下被拍,另外還有「妳等一下要吃止吐藥喔」、「準備口腔脫臼」等鹹濕對話。
林妻怒火中燒,委由律師控告林男通姦,另告發林男涉嫌性侵A女、偷拍B女,但因大法官已作出妨害家庭違憲,林男通姦罪不成立。
疑意識不清情況下被撿屍的A女表示,當時與林男交往中,沒印象曾被性侵,知道有時候林男會錄影,不覺得受害。B女則證稱,多年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林男,雖未同意就被林男偷拍,但事後雙方已達成和解,林男因而獲不起訴處分。
另外,林男不滿被妻子控告性侵,被外界視為「銀行界李宗瑞」,反控妻子妨害電腦使用,詐欺與侵占等罪,檢察官調查認為,林妻被控犯罪證據不足,研判林男提告只是想「以訟止訟」,同樣對林妻處分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