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縱火男模仿千面人 牛奶盒戳針孔恐嚇超商索賠

36歲蔡姓男子去年9、10月間,涉及桃園市桃園區多起縱火、恐嚇取財案,其中,他自導自演以針孔在鮮乳盒上戳洞,獅子大開口要超商賠償否則商譽不保,後因超商人員察覺有異拒絕付款並報警,清查蔡男總計涉及3起縱火、2起恐嚇取財案,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判處他應執行4年10月徒刑。

判決指出,蔡男於去年10月4日凌晨1點56分,在桃園區某超商先以尖銳物品將鮮乳盒戳洞再結帳購買,離開約6分鐘後返回超商,向店員指稱喝鮮奶時發現包裝有不明孔洞,同日晚間8點半又致電超商,聲稱喝完鮮奶騎車摔車,經化驗發現裡頭有安眠藥成分,要求超商賠償損失否則商譽不保,隔天下午超商人員與蔡男協商賠償事宜,蔡男提不出化驗報告及醫療單據,超商人員察覺有異拒絕付款並報案。

蔡男開庭時否認在鮮奶盒戳洞、恐嚇超商,但監視器拍下他拿鮮奶蹲在角落疑似戳洞過程,向店員告知鮮奶盒有不明孔洞時,不時將沾有鮮奶的吸管放入嘴巴,應該深知鮮奶安全無虞,而超商人員擔心「千面人事件」重演欲報警,蔡男不但拒絕,還希望事情告一段落,與消費者拒理力爭的常理不符,法官認為蔡男自導自演犯行明確,辯詞不足採信。

除了超商恐嚇取財案,蔡男另涉及去年9、10月間,虎頭山經國梅園路燈電箱縱火案、桃園區三聖路機車縱火案、桃園區某幼兒園縱火案,以及桃園區民宅遭人放置偽爆裂物恐嚇取財案,法官近日分依2個放火燒毀他人所有之物罪、放火燒毀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、2個恐嚇取財未遂罪,判處蔡男應執行4年10月徒刑。

自由時報 2021-09-27 15: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