佯稱大學生做問卷 男子拐國中男生入小巷強制猥褻

苗栗縣1名國1男學生於上學途中,被佯稱是大學生的28歲蘇姓男子以做問卷為由搭訕,帶往路旁小巷,而遭摸胸及摸下體。苗栗地方法院審理,認蘇男犯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,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。

蘇男於前年5月8日上午7點15分許,在苗栗縣苗栗市一處路口,向穿著學校制服、騎單車停等紅燈的國1男學生搭訕;蘇男問男學生「是不是運動員?有沒有腹肌?要不要拍照?」

蘇男並對男學生佯稱自己是大學生要做問卷調查,要求男學生跟他進入路旁小巷;男學生因不好意思拒絕,遂跟著蘇男進入。

2人進入小巷後,蘇男要求男學生把上衣拉上,並摸男學生腹部,接著用手機拍照,進而要求男學生把褲子解開,一手摸男學生胸部,一手隔著內褲摸男學生下體,還叫男學生閉上眼睛、身體放鬆。

男學生當下被蘇男的舉動嚇著,後退並拒絕「不要這樣!」不料,蘇男還問男學生「要不要去更裡面的小巷?」男學生趕緊說「還要上學」,倉皇擺脫離開。男學生到校後,立即向學校師長反映,經校方報警,循線將蘇男查緝到案。

蘇男坦承有向男學生攀談,並以做問卷調查名義,帶往路旁小巷內,並要求男學生拉起上衣及拉下褲子等情,但否認有摸男學生的身體,辯稱是在幫男學生拍照時,調整姿勢而不小心觸碰到。

但法官依據男學生師長證稱男學生平日表現開朗,但遭遇此事後變得鬱悶,且蘇男證詞前後不一、避重就輕,加上男學生指證歷歷,法官認為若非親身經歷,難以憑空杜撰。

法官認為,蘇男為一逞性慾,以違反男學生意願之方式而對其為猥褻行為,致男學生在人格發育成長之重要階段,飽受身心創傷,造成一輩子難以抹滅之陰影,嚴重妨礙男學生身心發展,損及日後其對於兩性關係及家庭觀念之認知。

法官兼衡蘇男犯罪動機、目的及犯後否認犯行,然已與男學生達成調解並給付調解金,且蘇男犯行時未以暴力、恐嚇手段,及男學生母親表示希望從輕量刑,並輔助蘇男就醫治療之刑度意見等一切情狀,依犯對未滿14歲之男子犯強制猥褻罪,處3年4個月徒刑。全案可上訴。

自由時報2022-05-26 09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