婦聯會刪訴狀 委任律師憤走人

婦聯會爭議未息,日前遭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,資產遭凍結,婦聯會正研擬提出撤銷行政處分訴訟,尋求救濟。近日卻傳出,在主委雷倩主導下,婦聯會律師草擬起訴狀中關鍵理由遭刪除,律師宋重和質疑雷倩放水,憤而主動解除委任。

雷倩昨表示,宋重和等人草擬的訴狀內容,被婦聯會其他律師認為有不符事實、違反法律相關規定之處,才作刪減,是「律師律師」的專業意見,與她無關。究竟刪除訴狀哪些內容,因涉及訴訟策略,雷倩說「不便透露」。

宋重和受訪時則說,他草擬的撤銷行政處分起訴狀原長達廿五頁,經婦聯會常委會討論後,一口氣刪除到僅剩八頁,刪除內容多是在引述黨產會所辦兩次聽證會中,婦聯會與學者專家認為黨產會違法、婦聯會非國民黨附隨組織事證。

宋重和說,刪除後的起訴狀,只剩下法律看法與監察院對黨產會行政處分聲請違憲部分,只有法律概念,沒有具體事實引證,對未來訴訟不利,當然會讓人質疑當前婦聯會主政單位是否真心想為婦聯會爭取權益。

宋重和說,他八日寫好訴狀,隔日與雷倩溝通時,雷一度主張三月八日新主委選出後再提出訴訟。但他認為,提出訴訟是對黨產會違法行政處分宣示,盡早提出也能端正社會觀感,雷才將訴狀列入十二日常委會討論議案。

但宋重和說,婦聯會十三日寄給他的郵件中,就確定將他的訴狀內容刪減掉三分之二,讓他深感不可思議。宋強調,正因在接受委任過程,深感他的委任當事人婦聯會對他的不信任,十四日才會以書面方式主動要求終止委任。

對於雷倩說修改訴狀內容是「律師律師」的專業意見,他質疑,明明是常委會決議刪改訴狀,當事人婦聯會代表就是雷倩,律師也是奉她意見修改,能說刪改訴狀與雷無關嗎?

雷倩則反批,撰擬訴狀的「這批律師」,從來沒有到婦聯會內查閱資料,只依憑法律常識就撰寫訴狀,內容當然有不正確之處,婦聯會會內律師提出修改意見,並無不妥。

聯合新聞網2018-02-25 00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