〈愛情禁衛隊〉勉強的性 等同約會強暴

根據衛福部公布的資料,台灣每天平均有六件「約會強暴」上演,占性侵比例約二成。約會強暴之所以會發生,便是受害者對加害者沒有防衛心,彼此有基本或一定程度的認識,不論彼此是否是雙方都認定的男女關係。現代婦女基金會在2017年與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防治中心合作,進行「大學生與研究生約會性侵害現況」調查,共回收五百三十二份問卷。結果顯示,高達28.4%的比例聽過身邊友人發生過約會性侵害事件,當中加害人與被害人屬於同校同學的比例更高達四成五。

認定赴約就是同意 漠視女方性自主權

目前國際間看待性侵害的定義是:「Only YES means YES」,只有當事人清楚表示同意,才可被視為同意。沉默、沒有抗拒都不能被解讀為「默許」性行為,因為當事人在事發當下可能因為驚恐過度而無法適當反應。

有些加害人是刻意而有預謀地計畫,而有些加害人則是把女性的「抗拒」解讀為不好意思,而漠視女性的性自主權。為甚麼國內真實的約會強暴比例會那麼高?我想有兩種常見的可能性特別值得一提:

〈狀況一〉彼此對關係的認定不同

男生可能認定兩人單獨約會、看電影、吃飯,就已經是男女朋友的關係,但女方心裡卻還在觀察考慮階段。如果男生約女生去他的住處,或女生約男生去自己宿舍,草食男或優質男也許會乖乖看電影或一起看書、聽音樂,但有些渣男好不容易約到喜歡很久的女生,一個獨處的空間或四下無人的場合,約會強暴就發生了!電視新聞常報導女生因為抗拒被性侵而被重傷害或因此死亡,所以很多女性受害者為了求生,是不敢反抗男方的暴行的。

〈狀況二〉最後一次約會或剛復合

提分手後因為不當的心軟而答應男方見最後一面,或者剛復合感情狀態還不穩定,女生可能還在猶疑不定,男生求歡不成,就很可能演變成不戴套的約會強暴。

心軟答應施暴男復合 落入約會強暴陷阱

美美和男友分手後又因為心軟而答應見他最後一面,甚至勉強答應復合。因為對這段感情完全沒有信心,她男友立馬提議去外地旅行,並訂了住宿,一到住宿地,男友立馬狂暴地脫下褲子也脫下美美的衣服,他要占有一度差點失去的她,不顧美美正處於危險期,堅持不戴套進行性行為,「如果有孩子也無所謂,就生下來、就結婚,無所謂,反正我們本來就要在一起!」她男友態度強硬地說。

當初兩人會分手,便是因為美美受不了男友時而莫名爆炸抓狂的雙重人格。很多雙重人格的男生或家暴男溫柔起來都要命地溫柔,比綿羊還聽話、還順從,軟心腸的女生特別容易敗在這種渣男身上。美美一直都喜歡溫柔的男生,對方求她復合時,她一時拒絕不了那張憨厚誠懇炙熱的臉龐,他長得太溫柔了,美美看著那張臉,忘了這個男人曾經多次對自己施暴。

占有慾強報復心重 錯愛暴力男快閃為妙

人類與牲畜之間最大的差別,就是性行為會「尊重對方的個人意願」,而不是單方面用蠻力霸王硬上弓!如果妳遇到的男友有這樣的前科,真的建議妳快逃!會霸王硬上弓的男人通常情商特別低,有「不懂將心比心」的障礙,缺乏愛人的基本能力!我說快逃的意思是:分手妳不用徵求他的同意,也不要答應最後一次擁抱的好聚好散。因為,分手最後一次約會便是約會強暴的高危險群。

會霸王硬上弓的男人通常占有慾特別強,報復心也特別重,妳無法預知他可能會有甚麼樣的危險舉動。為了妳的人身安全著想,如果對方繼續糾纏,建議申請保護令,如果他對妳進行精神騷擾,包括警告、嘲弄或辱罵的言語,使妳心生畏懼,不論是言語虐待或心理虐待,都可以尋求法律或警察的幫助。

贏得芳心不能靠蠻力 避免落單預防性暴力

一個女生願意跟一個男生單獨見面、單獨約會,不代表她已經願意成為對方的女友,更不代表她願意和對方進行親密的性行為,這是基本常識!即使雙方已經是男女朋友關係,男方說:「她是我女友,為甚麼不行?」拜託,即使是夫妻關係,丈夫都不可以強迫妻子與他進行親密性行為,法律上就是這樣規定,更何況只是男女朋友關係!要得到女人的芳心,絕不能靠蠻力,那是女人最痛恨的!

最後想說的是,性格溫順的女生在某些情況下勢必要更警覺,對於不夠熟悉的異性或無意發生親密關係的異性,都要盡量避免與其單獨出入人煙稀少的場合,更不要讓自己落單。妳不需要對誰猜疑或多疑,但妳該讓這樣的準則成為妳的原則,這是保護自己的基本要件,和一個男生單獨出去或搭上他的車,發生任何危險的可能性都有,數字會說話,而真實數字的比例只會更高而已。

自由時報 2018-02-25 黑豆玄米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