彰化縣1名年僅4歲的男童,被家人託付給25歲邱姓女子照顧,家人接回孩子,發現男童腳掌有大面積組織壞死,生殖器還出現疑似遭剪及遭夾傷痕,男童家人向警方報案,因而讓這起疑似虐童案曝光。
縣府社會處接獲警方報案訪視後查出,邱女今年6月到8月疫情期間,前後帶過3個不同家庭的小孩,其中,有2起幼童的家長都以托育不當向邱女提出傷害告訴,社會處目前釐清雙方收費的對價關係,同時要求邱女在9月28日前書面陳述意見或到案說明。
社會處副處長陳素貞指出,25歲邱女戶籍在南彰化北斗分局轄區,照顧孩子的地點是在被民眾舉報的溪湖鎮,社會處社工員訪視幼童的家長和邱女,邱女沒有合格的保母證照,卻在今年6、7、8三個月,前後帶過3個不同家庭的幼兒,社工師訪視溪湖鎮照顧處所,多次撲空,只有1次碰到邱女和小朋友。
邱女聲稱,小朋友是她的乾兒子,社工也訪視小朋友的家長,家長聲稱以5000元請邱女幫忙帶孩子,而邱女也向社工指稱,3個月期間每人收費5000元,共收15000元,是奶粉和尿布錢,友情價幫忙朋友看小孩而已。
邱女照顧過3個幼兒,其中有2起家長指控托育不當已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,2起為4歲男童生殖器疑似剪傷、夾傷,另一起為家人接回孩子時發現身上出現多處瘀青傷痕,家長質疑托育不當也向警方提出傷害告訴。
陳素貞指出,全案牽涉委託人和照顧人雙方對價關係,疑點待釐清,社會處一開始寄雙掛號郵件到邱女戶籍地,郵件被以無人收件退回,重新轉寄溪湖 已送達文件,要求邱女在9月28日前以書面向社會處陳述意見或親自到案口頭說明,在此之前,社會處須先釐清有無保母委任的對價關係。
彰化縣有登記的合格保母共650人,陳素貞指出,保母費用有一定的行情和價格,彰化縣白天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日,收費13000元到14000元間,24小時22500元,收費價格低於行情太多就很有問題,家長可透過社會處委託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,慎選合格保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