賴姓男子無照駕駛又闖紅燈,今年1月、4月分別被警察攔下開單,他卻謊稱自己姓葉,並在通知書上簽下葉男的名字,葉男2個月後,因預約報考駕照,發現還沒騎車上路就已經違規3點,因而提告,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,依照偽造私文書罪提起公訴。
賴姓男子1月15日上午10點半,騎機車在內湖路1段闖紅燈,被警察當場攔下,他告訴警方自己沒帶證件,並報葉姓男子的年籍資料,警方依據資料開出闖紅燈、葉男無照駕駛的紅單。4月2日下午,賴又在樟樹2路136巷口闖紅燈被攔下開單,二度謊報年籍資料。
葉男被冒用後仍沒有察覺,直到3月,為了報考駕照,預約考照時間時,發現已經被記點3點,因而向警方報案,並稱不曾在違規地點被攔查開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