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高姓男子要求父母賣房貸款讓他出國留學未果,不滿哥哥回家質問,將哥哥推向行駛中的公車,又拿美工刀揮砍頭頸部,一、二審皆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6月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高要求父母抵押房產借款200萬元,讓他去美國留學,但哥哥反對引起他的不滿;去年2月29日上午10點半,他見哥哥回家心生不滿,下樓質問母親為何要叫哥哥返家,再推哥哥去撞行駛中的公車,稱「要讓你死」。
對方為避免被公車撞擊,和高發生拉扯,高過程中拿出美工刀朝哥哥頭頸部輝看數刀,導致大量失血,最後在父母、鄰居和學校警衛阻止下,高才罷手,哥哥送醫救治。
哥哥到庭作證指出,高砍頸部那刀非常靠近頸動脈,只要刀口再向上一點,他可能就無法開庭了。
法院指出,考量高一時衝動釀禍,先前沒有犯罪紀錄,難認高是惡性重大之人,且高和哥哥已經和解,一、二審依殺人未遂罪判刑2年6月,最高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沒有違誤,量刑妥適,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