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配合行政執行署推動「加強執行滯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鍰及ETC通行費專案」,有3家公司擔心車輛被查封,聞訊後,火速繳清滯納的ETC通行費及交通違規罰鍰等,合計約95萬元。
新北分署指出,一家經營貨運業的公司,名下6部貨車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ETC通行費多達473次,被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追討通行費及工本費合計33萬餘元,去年2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。
經新北分署書記官以電話告知公司董娘儘速繳納,否則將查封車輛,公司董娘隨即於今年12月10日親至新北分署以現金繳納26萬元,另刷信用卡繳納7萬餘元,全額繳清。
另一家砂石運送業者,因違規嚴重超載等,被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筆,金額合計128萬餘元,今年5月間陸續移送執行,新北分署於今年9月間扣押義務人的銀行存款債權,扣得約91萬元,尚欠37萬餘元,負責人擔心車輛遭查封,雖因案羈押中,仍囑託公司員工於12月14日親至新北分署以現金繳清罰鍰。
新北分署指出,還有一家五金批發業者,積欠營利事業所得稅22萬餘元、使用牌照稅8000餘元,另因交通違規及行駛高速公路未繳納停車費與ETC通行費,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49筆,金額合計約1萬8000元,總計25萬餘元,今年10月間陸續移送執行,經新北分署通知監理機關禁止處分公司名下2部車輛,在登門查封車輛前,公司員工隨即於12月17日親至新北分署以現金繳清罰鍰及使用牌照稅,另簽發支票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新北分署呼籲公司及民眾均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,並如期繳納停車費及ETC通行費,以免危及道路交通安全及遭受數倍的裁罰,得不償失,被移送執行時,亦應自動繳納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,以免遭受強制執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