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讚、分享廣告賺錢? 壹諾廣告負責人涉吸金1.5億被訴

壹諾廣告行銷公司創辦人郭俊祥、負責人倪若溦,以及該公司職員王達祥,被控謊稱與上市櫃公司結盟,以點擊及分享臉書廣告為餌,利用老鼠會一個拉一個的模式,招攬超過7000名會員進行多層次傳銷,短短1年吸金就超過1.5億元;台北地檢署今依詐欺、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等罪,起訴壹諾廣告及郭俊祥等3人。

檢方獲報,壹諾廣告成立於2014年6月,該公司涉嫌對外謊稱,與包括電影「艋舺」的製片公司、統一超商、OK超商、漢堡王、全聯及85度C等多家知名公司有廣告業務往來,只要會員按讚及分享廣告的次數達到每日額度後,就可以獲得獎金。

檢方調查,壹諾廣告以點擊按讚可領獎金作為招攬會員的話術,向每名入會者收取會費2萬9800元,聲稱會員可享5種終身動態獎勵,包括入會1年就可拿到廣告分紅並回本,還能額外賺取1萬1000元廣告利潤,吸引超過7000人繳錢入會。

入會者起先確實能拿到獎金,到自2016年12月開始,該公司財務出現困境,無法如期發出獎金,會員不滿被騙組成自救會並向公平會檢舉,該公司因而被公平會以違反多層次傳銷為由裁罰400萬元,全案移送檢調查辦。

檢方查出,壹諾廣告發給會員的獎金,實際上是拿其他會員的入會費來支付,1年來至少已發出獎金1.5億元,涉嫌吸金的案情曝光後,倪若溦自知難逃法網,先向檢調自首,而後郭俊祥到案後也認罪,只有職員王達祥否認涉案;檢方考量郭俊祥、倪若溦2人已交代吸金手法,認定罪證明確。

自由時報 2018-09-25 12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