騎機車、開車抽菸罰600元 7/1正式實施

立法院去(2014年)年底三讀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而行政院今年6月8日正式公告,修正條文自104年7月1日施行,屆時騎機車、開車時抽菸影響他人安全,可處600元罰鍰。

此外,併排停車現行條文規定處600元以上、1200元以下,但7月以後,罰鍰將加倍至2400元。而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,車輪、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,罰款也將提高為3000到6000元。

另外,使用吊銷、註銷牌照,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,將處以汽車所有人3600元以上、1萬8000元以下罰鍰,並禁止其駕駛。

2015-06-16 自由時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