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南「阿霞飯店」第3代 為網路商標權鬧上法庭
首頁 > 相關案例 > 商標法 > 台南「阿霞飯店」第3代 為網路商標權鬧上法庭
| 外遇 | 離婚 | 抓姦 | 醫療相關 | 消費及健康相關 | 婚前調查 | 徵信 | 尋人 | 跟監 | 搜證 | 債務催收 |
| 大陸二奶 | 家暴 | 財經 | 監護權 | 專利權 | 偽造文書 | 商標法 |

台南台菜名店「阿霞飯店」從1940年起,迄今已傳承至第3代,不少政商名流都是桌上賓,尤其遠近馳名的紅蟳米糕或炭烤烏魚子,更是老饕的最愛,然而,創辦人吳錦霞退休後,吳家協議實體餐廳經營權歸二弟吳炳雄之子吳榮燦,網路購物經營權則交五弟吳壽春,近日卻為了網路商標權而鬧上法庭。

吳榮燦之子吳健豪表示,這是上一代留下來合約問題,彼此立場不同,希望可以好好處理。他認為,此事是家族內部的爭議,沒有必要浪費社會資源來討論此事,而法官有不同見解,他也尊重法官見解,然而,現已在二審,全案尚未定論。

他表示,畢竟是作生意,以和為貴,站在其立場,就是提供更好服務,可以好好服務消費者,也希望此事可以好好處理。

據指出,吳錦霞二弟吳炳雄之子吳榮燦夫婦,買下阿霞飯店的店面及實體餐廳經營權,找了專攻中餐的兒子吳健豪回來掌廚,至於網路購物經營權,則交給原始主廚、五弟吳壽春的女兒吳青蓉負責。

然而,2020年間,吳青蓉以「阿霞飯店網路購物館」名義和百貨公司合作販賣年菜,卻突然接到對方通知,表示收到吳健豪寄來的存證信函,認其商標只限於網路購物及線上零售服務,吳青蓉卻透過百貨通路做實體生意,已涉及侵權。

吳青蓉則認為對方先打破約定撈過界,以「錦霞樓」名義用英文名字「A SHA」在網路上經營零售,一氣之下提告反制。

吳青蓉主張,擁有「阿霞飯店」、「阿霞」用於網路的商標權,並於網路上經營「阿霞飯店網路購物網」,惟對方未獲原告竟以「阿霞飯店」名義在GOOGLE頁面上建立其店家資訊,並提供評分與評價建立店家檔案,更設置專屬網頁。

甚至在IG及部落客業配其「阿霞飯店」的餐廳及菜色,並誤導消費者原告所經營的「阿霞飯店網路購物網」的餐點非正統阿霞飯店餐點,更與其他網站以「阿霞飯店」名義合作販售年菜。

吳青蓉也主張,對方另創設「錦霞樓」餐廳,也於文章廣告內容中提及「阿霞飯店」,並將「阿霞」作為其餐廳菜色之用放置於網頁,並於網路上以「阿霞飯店」設置專屬網站、以「阿霞」於錦霞樓等網頁、網路平台廣告宣傳、販售桌菜、彌月油飯等等行為均已侵害其商標權。

然而,阿霞飯店家族商標權侵權爭議鬧上法院,台南地院認本件既屬侵害商標權事件,屬於智慧財產權訴訟,應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,移送智慧財產法院。迄今已纏訟2年。

聯合新聞網2023-01-18 14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