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出軌!他嫖妓!夫妻各自蒐證互告 法官都判賠
首頁 > 相關案例 > 搜證 > 她出軌!他嫖妓!夫妻各自蒐證互告 法官都判賠
| 外遇 | 離婚 | 抓姦 | 醫療相關 | 消費及健康相關 | 婚前調查 | 徵信 | 尋人 | 跟監 | 搜證 | 債務催收 |
| 大陸二奶 | 家暴 | 財經 | 監護權 | 專利權 | 偽造文書 | 商標法 |

高市陳姓夫婦感情不睦分居,分別出軌、嫖妓,相互求償精神慰撫金,業經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結,認定雙方均有過失,判決夫妻分別賠償對方30萬和15萬元定讞。

據了解,陳姓夫婦結婚10多年,育有2子,丈夫懷疑2016年太太帶著小孩返回娘家住處後疑似「有小王」,經派人跟監蒐證,果然發現太太2021年8月14日至15日和男友同遊台東、花蓮並同宿,要求2人連帶賠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
陳妻否認越軌,反控丈夫在外嫖妓、影響她名譽,求償60萬元精神撫慰金。

陳妻的「男友」說,直到接獲開庭通知才知道陳妻已婚,堅稱雙方未發生性關係,他和陳妻都反指陳夫派人偷拍錄影,沒有證據能力。

橋頭地院根據兩造提出的證據,認定陳妻和男友並未同宿發生性關係,但確有牽手等親暱舉動,該男友事先不知道陳妻有家室,判決陳妻要賠償其夫15萬元遮羞費,其男友不用賠償。

至於陳妻反訴部分,法官認定陳夫透過友人安排性交易,網頁截圖中女子身著情趣裝扮,並經標示其身高、體重、罩杯,記載其服務時間、地點、基本服務項目(殘廢澡、按摩、小親親、水中簫)、收費方案等情,確有性交易行為,判決陳夫應賠償30萬元。

不過,陳姓夫婦均不服上訴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開庭調查,認為原審認事用法,並無不妥,判決兩造均駁回定讞。

自由時報2023-05-16 07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