徵信社副總裝針孔查外遇判刑 二審大逆轉「無竊盜犯意」改無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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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社顏姓副總和馬姓職員在某大樓住處門口,裝針孔蒐集外遇證據,碰巧女屋主回來,馬慌張攜帶卸下的燈具逃逸,顏則被依侵入住宅竊盜罪重判8月,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大逆轉,認為他沒有竊盜犯意,改判無罪。

據了解,吳妻因遭家暴,帶小孩搬到高雄市苓雅區某大樓居住,並與其夫正在打離婚官司期間,其夫則懷疑她另結新歡,乃與徵信公司簽約,蒐集她外遇證據,包括行蹤調查、裝針孔攝影機等。

2022年7月15日凌晨1點多,顏姓副總經理和馬姓職員(竊盜部分另案處理)抵達吳妻住處,顏動手拆卸燈管並準備安裝針孔攝影機,負責把風的馬,擔心燈管會破碎,所以先放入箱子。

不久,馬突然聽到電梯有動靜,懷疑是女屋主回來,揮手示意顏趕快離去,他逃逸時因過於緊張,連同箱子和燈管帶走,顏則被管理員查獲,被苓雅分局依侵入住宅等罪移送高雄地檢署,檢察官開庭偵查後,顏被依侵入住宅竊盜罪起訴,侵入住宅部分處分不起訴。

地院重判顏有期徒刑8月,他不服上訴後,高雄高分院認為顏僅是受託裝針孔查外遇,主觀上並無竊取燈管的犯意,改判無罪,仍可上訴。

自由時報 2023-08-21 21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