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女兒熟睡捏乳頭 狼父瞎掰:「叫她起床」

新北市40多歲男子被指控,於女兒就讀國小三年級至國一期間,趁女兒熟睡時伸出狼爪,撫摸女兒胸部或掐捏乳頭共150次,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乘機猥褻罪、對未滿14歲女子猥褻罪起訴這名狼父。

據了解,這名狼父與妻育有一女,兩人離婚後,女兒輪流跟父母居住,起訴指出,2012年至2017年6月,這名狼父趁女兒睡著時,將手伸入女兒衣服內,撫摸胸部或掐捏乳頭,以滿足性慾;女兒選擇隱忍,覺得只要裝熟睡就沒事,直到搬去跟媽媽同住時,兩人因細故爭吵,女兒憤而到警局報警,指控遭爸爸猥褻,媽媽才驚知此事。

狼父警詢時不否認有撫摸女兒胸部,時間是2016年起,約每月一次,但辯稱:「我跟她鬧著玩,是為了叫她起床」;偵訊時仍聲稱是跟女兒鬧著玩,時間卻變成2013至2014年間,2015年起,女兒就搬去跟媽媽住了。

檢方認為狼父前後供詞不一,加上猥褻女兒時間是在她熟睡的深夜,沒有催促女兒起床的必要,狼父瞎掰卸責,認定狼父2012年至2013年間猥褻女兒6次;2013年至去年6月猥褻女兒144次。

自由時報 2018-07-19 18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