牙醫詐領健保近4萬 獲緩起訴要繳20萬

北市一名陳姓牙醫涉於前年11月起,在病歷表內填寫不實醫療內容,再用連線申報方次申請健保給付,共詐領3萬8千多元醫療費。健保署抽查發現有異,移送法辦。台北地檢署考量陳無前科且坦承犯行,依法給予緩起訴處分,期限2年,須支付公庫20萬元。

健保署告訴指出,前年10月26日至去年1月25日抽查陳姓病患等人發現,大安區一間牙醫診所陳姓負責人,在病歷表內填寫「牙齒填充」等不實醫療內容,拿這些病例製作成「門診服務點數申報總表」等電磁紀錄文書檔案,再透過電腦連線將檔案轉輸至健保署台北分局,申報請領醫療給付。

檢方傳喚陳姓、賴姓、蔡姓等8名病患作證,另調閱病歷表、健保署保險對象門診就醫紀錄明細表、健保署牙科病患者實地訪查口腔檢查紀錄,且陳坦承犯行,調查後認定犯刑法行使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及詐欺取財罪。

檢方考量陳無前科、犯後態度良好,深表悔意,認為他經此教訓當知所警惕,應無再犯之虞,且健保署也同意檢方對陳為緩起訴處分,因此給予緩起訴,以勵自新。

聯合新聞網 2019-01-14 15: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