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為遺產砍胞兄 殺紅眼見父親靈堂才後悔

新北一名劉姓男子去年10月父親甫過世,隔月即因遺產談不攏,持刀揮向胞兄,把人砍到血流如注,後來見兄長奄奄一息,又看到客廳裡的父親靈堂,才驚覺自己鑄下大錯,打電話自首求救;新北地院審理此案,劉坦承不諱。由於劉獲胞兄原諒,合議庭最後依殺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、緩刑5年,另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。

判決指出,劉男父親去年11月24日與兄弟姊妹在家中客廳討論父親遺產如何分配時,因為意見不合,被要求搬出去住,所以心生不滿,說了一句「我今天很不高興」,隨即持水果刀朝胞兄頭部、頸部和胸部揮砍。其兄因為身中多刀,血流如注,當場昏厥,送醫急救後還一度被發病危通知,所以劉被認定有殺人未遂嫌疑。

法院審理時,劉對犯行坦承不諱,供稱自己是一時衝動,才會持刀砍人,後來看到父親靈堂,就後悔自己做的事情;劉的哥哥康復後也表示,事發之後,弟弟的言行舉止有了改變,心態也非常平靜,遇到事情也會詢問家人的意見,為了弟弟的家庭圓滿,願意原諒弟弟,希望法院給他自新和緩刑機會。

法院認為,劉男犯後向警方自首,符合減刑條件,其在審理時也坦承不諱,素行良好,再加上劉兄當庭替他求情,認為其應以知所警惕,因此量處2年刑期之後,也宣告緩刑5年,行期間交付保護管束,禁止對胞兄再施暴,且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。

聯合新聞網 2019-03-21 12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