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資法/台鐵不再拍賣撿到的手機、相機

台鐵每次拍賣無人招領的失物,多以手機等三C產品最搶手,但受個資法限制,台鐵今後撿到筆電、手機、相機等可能有個人隱私物品,不再拍賣,一年後若無人招領就直接銷毀。

「銷毀三C產品雖然有點可惜,但個人隱私很重要。」台鐵宜蘭運務段副段長謝清田說,平均一個月就會撿到一、兩支手機或相機,筆電因為體積大,較少有旅客遺失。

台鐵員工撿到失物後,會在網站上公開招領,依規定一年後如果沒人出面領回,就公開拍賣。三C產品單價高,每次拍賣都很搶手,但個資法上路後,鐵路局已要求各車站,不能再拍賣手機、相機、筆電等可能含有個人隱私的物品。

謝清田說,現在的作法,若是撿到手機,台鐵人員會檢視通話紀錄,想辦法從中聯絡到失主,大多都能找回;但相機會有個資外流的疑慮,他們不會打開,而是交給鐵路警察處理,並依規定招領,期滿後無人認領就銷毀。

在幾乎人手一機時代,手機遺失率相當高,嘉義火車站曾統計,三年撿到超過一千支手機,高居遺失物排行榜之冠,旅客多將手機遺忘在座位前方置物網袋、扶手和車窗旁。

謝清田呼籲,旅客若是搭火車不慎遺失物品,一定要聯絡鐵路局,絕對會全力幫旅客尋找,除非被他人撿走,否則找回的機率很高。

他擔任新北市瑞芳站長時,曾遇到一對新婚夫妻,要到花蓮度蜜月,卻一時大意,把行李箱留在列車上。小夫妻急得不得了,謝清田想盡辦法,先請其他列車把行李箱運到花蓮,再由花蓮站人員協助領出,交到失主手上,讓這對新人開開心心度蜜月。

2013/01/21 聯合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