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放天燈民眾按喇叭示警 平溪火車司機竟遭潑墨

去年8月6日下午2點多,台鐵局平溪線羅姓駕駛開火車行經十分街時,負責服務遊客放天燈的章姓男子,竟因不滿列車按鳴喇叭,朝列車駕駛座潑灑墨汁,被控毀損、公然侮辱、公共危險罪嫌,基隆地檢署偵結,處分不起訴。

不起訴書指出,26歲章姓男子在新北市平溪區擔任服務遊客施放天燈工作,因不滿列車按鳴喇叭,在去年8月6日下午2點多,在平溪區十分街86號前軌道旁,見羅姓司機駕駛4725次區間車行經時,涉嫌朝列車駕駛座車窗潑灑墨汁。

台鐵局認為,除造成羅姓火車駕駛制服被汙損,並造成列車往來危險,除提告毀損、公然侮辱,還告公共危險罪。

有關毀損、公然侮辱罪部分,因已和解,羅男撤回告訴;公共危險罪部分,章男堅決否認有任何公共危險犯行,稱他只是想潑火車墨汁,不知會潑到司機。

檢方檢視現場照片,認為章男除潑墨汁外,並沒有損壞軌道的行為,所潑墨汁非屬腐蝕性物質,未構成公共危險罪行。

聯合報 2018-03-09 14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