開車門致機車騎士傷 駕駛與乘客起訴

陳姓男子日前開車載王姓女子,將轎車違停在紅線,王女下車時未注意來車,導致騎機車的李女倒地受傷,台中地檢署今天將陳男依業務過失傷害、王女過失傷害罪嫌起訴。

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,陳姓男子從事開發設計工作,平日須開車拜訪客戶,去年6月10日中午12時多,陳男開車載王姓女子到台中市西屯區玉門路,將轎車停放在公車招呼站前且劃設禁止臨時停車紅色標線處。

陳姓男子違規停車,同車的王女未注意後方來車,貿然開啟左後車門欲下車,當時李姓女子騎機車經過閃避不及發生擦撞,導致右手指壓傷、指節骨折、頭部挫傷及腦震盪等。

警方獲報到場處理,將李女送醫治療,案件經調解不成立後,李女聲請移送偵辦,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審酌交通事故調查報告、事故照片等跡證,今天將陳男依業務過失傷害、王女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。

中央通訊社 2018年3月12日 下午12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