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名工程師欲享齊人之福,隱瞞已婚在中國結婚生子,女方知悉後,以假結婚入境,來台逼認親。
今日出版的《聯合報》報導,桃園1名陳姓男子在科技公司任工程師,20年前赴中國工作時,未坦城已婚,騙陳姓女子交往,還在當地結婚生子,陳女想依親來台定居,才知陳男已有家室。陳男介紹張姓友人與陳女假結婚入境,他搞定母子起居且享齊人之福。
但陳女不甘心,來台2年後先與張男離婚,再主張兒子與張男的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,法院判定張男與陳女之子親子關係不存;陳女今年再向法院訴請陳男強制認領,陳男避不見面也未出過庭,陳女提供當年在中國迎親、婚禮和婚宴照,法官認定孩子是陳男所生,判強制認領、每月要付1 萬元扶養費,到兒子成年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