辯稱與人妻到摩鐵談公事 法庭舉名人案例判賠12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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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姓人妻與李姓男子去高雄某汽車旅館,陳女丈夫找徵信社追查,待2人離開時抓包,提告求償30萬元,陳女和李男辯稱到摩鐵談公事,李男主張摩鐵隱密性高適合談公事,況且當天只討論修改工作文件,高雄簡易庭舉例近年名人摩鐵開房間,被認定出軌的判例和觀感,已侵害另一半配偶權,判李男應賠償陳女丈夫12萬元。

判決書指出,被告李男和陳女因工作結識,進而交往,陳女丈夫洪男懷疑妻和李男搞婚外情,暗地找來徵信社調查,2人於前年5月間多次被拍到親密動作,包括街頭十指緊扣、摟腰,甚至還把頭伸入車內疑似親吻。

前年7月間徵信社回報,指李男帶陳女開車滑進鳳山一家摩鐵,陳女的丈夫洪男獲報趕到,見妻子和李男獨處長達2小時,立刻報警提告李男涉及妨害家庭,後因宣告通姦除罪化,檢方不起訴李男,洪男認為被告侵害其配偶權,提出民事侵權損害告訴,求償30萬元。

李男向法官喊冤,辯稱因陳女丈夫洪男長期懷疑妻子出軌,經常感覺有人跟蹤,才會選擇隱密性高的摩鐵修改工作文件,然後吃完晚餐就離開。

被告表示,談完公事一離開汽旅,就遇到洪男和員警,此外,因陳女表示身體不舒服,才會出現牽手、擁抱等舉動,是不得不禮貌攙扶陳女,反指洪男誤會想太多。

簡易庭法官勘驗徵信社拍下的畫面,可見李男、陳女的親吻行為,且公開場合摟腰、接吻,已超出男女正常交往分際,認定2人交往屬實,雖然洪男要求精神賠償30萬元,法官認為2人已離婚,不能全歸咎李男和陳女親密行為,故判李男賠償12萬元,可上訴。

自由時報 2021-04-25 23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