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妻生下女娃從母姓 男子氣炸告偽造文書

19歲曾姓女子早婚懷孕時與丈夫爭吵離婚,後來生下女嬰,因覺得和前夫無瓜葛,女兒報戶口時從母姓,前夫收到女兒的健保卡,發現竟未從父姓,怒告曾女涉及偽造文書,高雄地院審酌未經前夫同意,曾女偽刻前夫印章,向戶政事務所登記女兒從母姓,曾女審判時又懷孕,法官法外開恩判她3月徒刑,可緩刑2年。

判決書指出,夫妻2人於前年11月間離婚,曾女當時已懷胎5個月,曾女離婚後,在去年3月生下女兒,因認為女兒和前夫無關連,既然生養女孩,也未和前夫同住,自認理應從母姓,竟偽刻前夫的印章,報女兒戶口時蓋偽刻的印章,冒簽前夫的名字,假裝對方同意約定女兒從母姓,登記為母姓「曾」被前夫察覺報警。

曾女否認偽刻前夫印章,堅持曾把資料拿給前夫簽名蓋章,但檢警認為女兒究竟跟誰姓,父母雙方應先協調好,經查被告曾女曾偽簽前夫名字,將依她依偽造文書罪起訴,高雄地院審理時,曾女最終坦承犯行,法官考判她3個月、緩刑2年,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。全案上訴。

自由時報 2021-05-25 06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