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保護令挑深夜砍妻 家暴男改口認罪獲減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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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姓家暴夫恐嚇妻子遭聲請保護令,更引發他不滿,趁妻子熟睡時持菜刀猛砍,幸妻子忍痛裝死逃過一劫,至於自戕的許男也獲救。許男在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改口認罪,並獲妻子(案發後離婚)原諒;高院故撤銷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他入獄8年6月的原判決,減刑改判6年。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。

判決指出,家住新北市板橋區的55歲許男,從事貨運司機,時常酒後叫囂,甚至毆打妻子。前年底,許男再度恐嚇妻子稱:「妳殺我,我殺妳,兩個孩子在世間就好」,妻子嚇得趕緊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獲准。

去年3月21日,許男看到保護令通知函,心生不滿,隔日凌晨2時許趁妻子熟睡之際,持菜刀亂砍一通,導致妻子腹、背部等多處穿刺傷,大、小腿、大腸損傷、右大拇指肌腱斷裂,傷勢嚴重;幸好妻子機警應對,忍痛閉氣裝死。

許男見狀,到廁所清洗兇刀,再返回探妻子鼻息發現已無氣息,未再行凶,也讓妻子自握兇刀,疑似想營造妻子輕生假象,之後許男再自刺腹部,痛得叫出聲。妻子誤以為可以脫身,報警求救之際卻卻被許男搶走電話,幸警消人員在夫妻爭執時趕到,並將2人送醫,均無生命危險。許男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。

地院審理時,許男辯稱是先自砍才砍妻子,並否認殺妻意圖,另還打開大門讓警消進入救援,請求減刑,但依舊被認定惡行重大,依殺人未遂罪重判8年6月。

許男在高院審理時改口認罪。高院指出,許男僅因見到保護令就對妻子行凶,造成妻子嚴重受傷,還阻止妻子自救,犯案情節嚴重,但審酌上訴期間已與妻子達成和解,並獲妻子原諒,依法改判。

自由時報 2021-06-04 11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