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跟猴子住!南部某大學教授夫人分居鬧離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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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部某大學「猴患」聞名全台,繼該校同學取外送餐點、手持BB槍防猴新聞後,還有教授妻不想住在猴群橫行的職務宿舍,分居之後鬧離婚,不過,法官認為,教授妻沒有不能履行同居義務的正當理由,判妻子要回宿舍和教授住一起,也不准兩人離婚

判決指出,教授和妻子於2017年結婚,夫妻倆一起住進大學教職員宿舍,2019年1月,倆人愛的結晶出生後,妻子坐完月子就搬回娘家,教授好說歹說,才把妻子勸回,但幾個月後,教授因公務出國,妻子又帶著孩子返回娘家後,無論教授回國後如何溝通,妻子均拒絕回家,教授無奈之餘,只好向法院提告聲請履行同居義務。

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,妻子抱怨指稱,教授常因工作出國、工作繁忙及帶學生爬山等情況,經常不在家,卻要求她要住在地處偏僻、生活機能不佳、猴群橫行的職務宿舍,娘家的父母要他們回去居住,還會提供生活照顧,但教授就是不願意搬去娘家住。

妻子還說,教授出國洽公時,她因住在宿舍感到生活不便又缺乏安全感,暫回娘家與父母同住,教授回國後,竟指責她爸媽還懷疑她外遇;她分居後又看到教授把臉書中感情狀態更改為「Separated」,刪除臉書中兩人結婚照片,她認為教授想要離婚,於是也在訴訟期間向法院聲請離婚

法官綜合倆人供詞,認為教授和妻子都是高知識分子,不合的原因都是夫妻相處、子女照顧、與各自原生家庭間意見不合這類常發生在夫妻上的事情,如果夫妻只是意見不合就要鬧分居,難構成不能同居的正當事由。

至於妻子說教授有意離婚,她才會提出離婚訴訟,法官也認為,夫妻間爭執時,常因一時情緒激動或憤怒,而口出「不然離婚啊」、「離婚協議簽一簽」等語,難僅以此認定婚姻已存有重大破綻,或以此即認為其中一方對於婚姻破綻應負主要責任,而無從繼續同居,因此判妻子要回去跟教授同居、不准兩人離婚

自由時報 2021-06-05 10: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