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岳父未撤告... 元祖少東要求違約金 前妻判賠100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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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婚變後,與前妻藍婉綺簽訂協議,包括藍父對他撤回傷害等告訴,事後他卻被起訴、判罪,憤而要求給付違約金,高雄高分院判決藍婦賠償100萬元,仍可上訴。

據了解,元祖食品少東張乙濤與藍婉綺2006年間結婚,育有3名子女,後來分手打離婚官司,雖在2016年3月簽字離婚,但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官司卻未落幕,二人並於2016年12月底調解成立,內容包括小孩監護權歸屬、藍父需撤回對他的誣告和傷害告訴等,若有違約事宜,需給付違約金。

原告張乙濤指出,藍父後來未對他撤告,誣告罪雖經檢方處分不起訴,但傷害罪部分卻被地院判處拘役50天,因而依約定要求藍婦賠償300萬元及歸還100萬元人民幣。

藍婦則指稱,100萬元人民幣是子女扶養、教育等費用,並說,要不要撤回告訴,是其父的訴訟權益,她無權干涉,認為沒有違反當初約定,拒絕給付。

高雄少家法院和高雄高分院法院開庭審理後,均認定100萬元人民幣是扶養費不用歸還,但藍父未對張撤告,的確違反當初約定,並審酌違約金額,認定藍婦應給付100萬元比較合理。

此外,婚變訴訟期間,藍婦盜領張610萬元存款,業經最高法院判刑8月徒刑、緩刑2年定讞﹔而張乙濤對藍父施暴部分,則被地院判決應賠償10萬元。

自由時報2022-06-02 08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