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電修護處採購弊案 專員稱「40萬紅包是廠商謝意」不算貪汙

洪姓男子擔任台電修護處機械工場課長,與油機公司、代理商勾結,量身打造上億元標案、採購庫存車床機台。油機公司以2496萬元得標,事成後洪男收受40萬元紅包遭人檢舉,辯稱是接受廠商謝意,高雄地院依貪汙罪判洪男2年10月、褫奪公權2年。

洪男2012年起進入台電修護處機械工場任職,2018年擔任專員期間,承辦車床採購案,郭姓代理商看中仲介佣金,竟與油機公司業務部張姓副理共謀,說服洪男將有利油機公司的的規格寫入標案。

洪男與張男為此多次見面,討論招標規範應如何訂定,做為綁標的依據。同時,張男製作不實報價單,提供洪男上繳台電修護處審核。

開標前,洪男特地傳LINE洩漏底價給張男,好讓張男提前掌握底價、準備競標文件,讓油機公司順利在2019年3月、10月間以1億560萬元得標。

油機公司事後拿出600萬元,要酬謝代理商及洪男,油機公司先開出不實發票請領款項,郭男與王姓總經理再共謀分出40萬元、特地北上桃園機場捷運站交給洪男,「感謝」他的幫忙。

檢廉事後接獲檢舉展開追查,開庭時,郭男、王男均坦承犯行,法官輕判2人5月、可易科罰金及緩刑3年。洪男則矢口否認貪汙,辯稱收紅包是郭男單純出於個人感謝之情,不算賄賂,他一切作為都是為了維護台電公司利益及順利完成遷廠計畫考量。

法官綜合相關事證,不採信洪男說詞,仍依公務員與非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他2年10月、褫奪公權2年,可上訴。

中時新聞網2023-09-26 15:44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