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仲佯稱搞定地主 騙建商2000萬

陳姓房仲佯稱已獲地主同意,整合北市基隆路一處土地,可居間斡旋土地開發,並以地主急需用錢為由,陸續向建商詐騙保證金、周轉金合計逾2000萬元,並指示林姓男子偽造數千萬元本票給建商擔保。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、詐欺、偽造有價證券罪嫌起訴陳、林2人。

起訴書指出,曾經擔任某知名房仲公司經紀營業員的陳男,2011年間向某建商佯稱他已獲5位地主同意,將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的一處土地整合完成,若有意願開發,他可居間斡旋。

建商誤信此事,遂與陳簽立買賣議價委託書,分別於2011年6月30日、12月12日、12月30日3度交付保證金共540萬元,而陳男為取信建商,則在買賣議價委託書、收據上偽造5名地主簽名、偽蓋印章。

之後,陳男再向建商誆稱,因有地主及其繼承人等賣方因急需用錢,商請建商先行周轉,若賣方反悔不賣,違約金將罰1倍。建商遂於2011年至2012年間陸續支付1330萬元、160萬元給陳男。

陳則偽造地主或繼承人簽名的收據,並指示林姓男子偽造數千萬元本票後,交付建商作為擔保,但事後建商因遲遲無法與地主及繼承人簽署買賣契約,前往陳男任職的房仲公司查訪,但陳早已離職,始知受騙。

中時電子報 2020/01/20 10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