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酒駕拒盤查逃竄逆向撞車2傷 送法辦還得賠車損

高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天上午8點取締酒駕時,30歲謝姓男子拒檢逃逸,警方自後跟追,謝男快速逃竄近2公里,不慎失控逆向追撞停等紅燈的紅色轎車,並波及紅車後方的轎車,造成2人受傷,謝男供稱因幫友人慶生飲酒,警對他酒測濃度超標,經偵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,受傷的1男1女幸無生命危險。

警方指出,今早8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,在新興區林森、文化路口,發現一名男子駕駛白色轎車未依規定繫安全帶,懷疑可能有酒駕,上前示意攔停,但該車竟未依指示停車接受盤查,反加速逃逸,因駕駛不穩行經苓雅區四維四路,右轉中華四路時失控,衝撞至對向車道的轎車,造成謝男(30歲)肢體擦傷,紅車女駕駛挫傷,由救護人員急救處置後送醫。

肇事的謝男表示幫友人慶生,相約至新興區一家KTV唱歌,當時曾喝啤酒,直到今晨開車送2名友人返家,見有警察攔檢盤查心虛逃避,不慎失控撞上其他車輛,由於撞擊力道不小,謝的轎車車頭嚴重受損,波及的2輛汽車也損壞不輕,為免塞車影響民眾上班,警方迅速出動拖吊車排除障。

警方表示拒警指揮稽查,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1項規定,除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,可處1萬元以上、3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;另外酒駕行為已是全民公敵,勿存僥倖,否則貪圖一時之便將造成其他用路人危害,得不償失,切勿以身試法,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。

自由時報 2021-05-13 11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