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差就動粗?他抓男嬰「拉大腿到頭」釀螺旋狀骨折

北市內湖區陳姓男子,去年11月獨自在家照顧女友的兒子,不滿剛出生5個月的男嬰躁動,因心情不好就涉嫌抓起男嬰,使出蠻力把大腿拉到頭部位置,導致男嬰右股「螺旋狀骨折」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照傷害等罪嫌起訴,並建議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。

起訴指出,27歲陳男和22歲女友同住,家中還有女友的5個月大孩子,陳涉嫌在109年11月24日上午7時許,獨自在家照顧小孩,因孩子躁動、心情不佳,涉嫌故意傷害男嬰,把大腿拉到頭部位置,導致右股螺旋狀骨折,且周圍軟組織腫脹,男嬰哭鬧不停,隨後陳男送男嬰至三軍總醫院急救,經醫院通報市府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,全案依法送辦。

陳男坦承,在家裡拉傷小孩,堅稱「我是不小心傷他」。男嬰母親林女稱,當時不在家,兒子傷勢可能是陳男造成的。

檢方依照急診病醫護紀錄、病例,男嬰受傷照片,也詢問台大醫院的外院機關之回覆意見表,認定陳男涉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,並建議依兒少年法加重其刑。男嬰母親也遭台北市政府移送法辦,但檢方難認她有傷害行為,犯罪嫌疑不足,獲不起訴處分。

聯合新聞網 2021-07-22 17:3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