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酒駕事件頻傳,外界倡議修法加強嚇阻。交通部長王國材昨表示,將朝三方向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,包含初犯致死傷就要沒入車輛、累犯定義從五年拉長到十年,最後是加重乘客罰則,從現行六百到三千元,改為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。王國材表示,修法期程還要跟法務部討論,時程未定,但希望盡速。
根據交通部道安會最新統計,今年截至十月底止,全國交通事故總件數為廿八點八萬件,造成二四四○人死亡,件數和死亡數都比去年同期減少,不過其中酒駕案件導致死亡者卻高達二六一人,較去年同期增加了廿二人之多,增幅達百分之九,酒駕防制成效已出現瓶頸。
酒駕肇事死亡以高雄市卅一人最高,其次屏東卅人,台南、桃園各廿八人;和去年同期比,高雄、台東、台南則是酒駕事故死亡增加最多縣市。
交通部前部長陳建宇昨也在臉書上質疑「政府究竟在那裡?」陳建宇說,這顯見政府「酒駕零容忍」政策及其道安宣導作為未落實。
王國材說,近十年酒駕趨勢有下降,但交通部立場還是「零容忍」,同時搭配警方取締。後續將朝三方向修正道交條例,一是過去累犯才沒入車輛,未來將修法,初次酒駕使人重傷或死亡,就要沒入車輛;此外,以前累犯定義是五年,建議延長到十年。
王國材說,第三個方向將針對同車乘客加重罰則,本來罰六百到三千元,希望變成五倍,罰三千元到一萬五千元。但酒駕相關處罰還有刑法,王國材說,刑法修法將由法務部處理;另針對酒精成癮者,由衛福部協助。
陳建宇則提出九點建議,包括建議法院針對酒駕致人死傷者,以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」從重量刑,單純酒駕者也應加重刑責,同桌共飲或同車者都應連坐高額罰款;酒駕三次以上累犯者,應完成「強制酒癮治療」再發照,且強制險保費應按被查獲次數,逐次加倍繳納,並強化警力對於酒駕查核密度的考評機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