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姓男子去年底與同事在公司員工宿舍內飲宴,見同事妻子貌美起色心,藉故「眾人要續攤」騙出女子,並趁女子酒醉不適,帶至員工宿舍餐廳內猥褻,幸女子掙脫報警才脫險,士林地檢署近日偵結,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陳男。
檢警調查,陳男及同事、同事妻子同住在新北市淡水區的公司員工宿舍內,2021年10月9日晚上10時許,陳與多名同事相約在宿舍餐廳內飲宴,直至隔日凌晨2時許才散場。
陳男見同事妻子貌美,起色心,凌晨返回房間後,又傳訊佯稱1名盧姓同事欲續攤,請被害女子再到員工餐廳小包廂內赴約,該女不疑有他,前往包廂,到場後卻未見所指盧姓同事,僅陳男在場,女子稍事休息仍因酒醉感到不適,由陳男攙扶至餐廳廁所,未料兩人獨處時陳男便露出真面目,欲對女子出狼爪。
女子見陳男尾隨進入廁所,察覺有異,立刻用手機傳訊給盧男求救,然陳男卻將女子推進廁間,推倒在馬桶上,出手觸摸女子胸部,又不顧女子反抗,解開女子衣褲,觸摸女子私處,隨後解開自己褲襠拉鍊,用生殖器靠近女子臉部,要女子幫他口交,所幸女子趁隙爭脫逃回房間才脫險。
陳男事後傳訊向女子道歉,女子仍報警處理,陳男到案時否認犯行,供稱餐敘散會後就「喝多了沒印象」,同事盧姓男子說,案發當天凌晨2時許後並未與陳男相約續攤,但有接獲女子求救訊息,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近日偵結,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陳男。